高雄文創設計人才駐市回流 進駐「大駁二藝術特區.大義倉庫群」獎助(試辦)計畫 申請表 收件日期:  年  月  日 案件編號□□□□-□□ 申請計畫: 姓名 性別 □男 □女 出生 民國  年  月  日 身份證字號 學歷 稅籍編號 公司名稱 (請註明擬立案登記之工作室/公司名稱) 公司型態 □獨資 □合夥 □分公司 □有限公司 □股份有限公司 □其它 聯絡方式 電話: 行動: 傳真: E-mail: 官網/粉絲專頁: 現職/職稱 □專職 □兼職 □義務職工作 申請經費 開辦費 (以10萬元為上限,檢據依實核銷) 駐市獎助金每月3.5萬元,共 月。 聯絡地址 申請計畫 類別 □視覺藝術產業 □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 □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 □工藝產業 □電影產業 □廣播電視產業 □出版產業 □廣告產業 □產品設計產業 □視覺傳達設計產業□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□建築設計產業 □數位內容產業 □創意生活產業 □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 □其他產業 規劃營運 內容 申請人重要經歷 服務單位 職稱 起迄期間 申請人展演經歷 年度 名稱 申請人參賽/獲獎經歷 年度 名稱 申請人展售品項及產值 年度 名稱 產值 ※表格欄位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增減調整,灰底部分由本局填寫。 高雄文創設計人才駐市回流 進駐「大駁二藝術特區.大義倉庫群」獎助(試辦)計畫 提案計畫書 計畫名稱: 一、個人或公司行號履歷: 簡述個人生平、學經歷,專業背景、公司行號營運狀況、執行業績(目前從事的文創實績及曾得獎簡介,含個人國內外知名度以及曾商品化項目與營業情況) ※表格欄位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增減調整 二、「大駁二藝術特區.大義倉庫群」工作室營運計畫與實施方式、預定目標: (請摘要切中要點簡要說明) 工作室進駐「大駁二藝術特區.大義倉庫群」準備與對週邊微型文創產業鏈了解與期待。 運作模式工作項目及策展發表(*展店構想及展示開放形式。工作室配置有辦公室、交流空間及展示販售,請參考附件並具體說明) 創新想法或其它 ※表格欄位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增減調整 三、配置圖表 1.工作室空間設計及示意圖(請依前項規畫說明並依本局提供10坪空間平面圖,具體設計規劃並介紹工作室設計風格及配置,請檢附風格示意照片,以通過後即可施工執行為優先考量) 2.工作進度 (請以甘特圖呈現執行期程,含開辦期之施工15天及拆卸7天時間,請以易拆卸為優先考量) 3.開辦費經費概算表 (開辦費依預定工作項目逐項編列,不得包含工作室創作或營運相關3C或電器等硬體設備採購,通過後檢據核銷,新台幣10萬元上限) 預算細目 單價 數量 金額 合計 *以上費用依實際狀況均可勻支 *可參考附圖:「大駁二藝術特區.大義倉庫群」10坪之工作室平面圖 ※表格欄位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增減調整 四、預期效益 1.執行本計畫之預估獲利或營業額,需提出估算說明。 2.另亦得再提出其他有助於評估計畫之量化或質性效益說明 3.本計畫與高雄產生之關聯互動及進駐「大駁二藝術特區.大義倉庫群」產業鏈結關係及週邊效益。 ※表格欄位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增減調整 註:如有其他需補充之作品/商品/展演活動等相關電子影像紀錄,請上傳至個人雲端硬碟,並於申請系統欄位提供雲端下載連結(請彙整成一份檔案)。 高雄文創設計人才駐市回流 進駐「大駁二藝術特區.大義倉庫群」獎助(試辦)計畫 送審參考之實體物件清單 (請提供近3年之作品) 編號 名稱 時間 地點 備註 ※請將送審物件於受理申請截止日前(郵戳為憑)寄至:80343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號駁二營運中心,並註明「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文創設計人才回流進駐申請」。 ※表格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增減,檢附部分影本、照片或影像檔。 ※本申請表格為送審之實體物件清單,無實體物件無需填表;如需退回物件,請註明並附回郵信封(自取請於備註欄註記),結果揭曉後由本局寄回,若未註明,將視為無需退件者處理。 PAGE PAGE 10 所有計畫相關內容請務必填寫於本表內, 勿需另附計畫書。